提案類別 |
1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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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為本縣106年度總預算案暨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請審議。 |
說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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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 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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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 議 |
修正通過。
1、建設處-建管行政-城鄉規劃-業務費-委辦費「擴大馬公都市計畫案。(含行政作業費
500,000元)」,原列數10,000,000元,全數刪除。
2、旅遊處-觀光與公用事業管理-旅遊行銷管理-業務費-一般事務費「爭取辦理世界最美麗海
灣國際非政府組織年會計畫。(106年度離島建設基金3,750,000元,中央補助750,000
元,縣款500,000元)」,原列數5,000,000元,刪減數2,000,000元,核列數3,000,000
元。附帶決議:前置作業應包含澎湖行銷至臺灣。
3、其餘均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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