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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農業類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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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99 年公立動物收容所及管制設備改善計畫─追加,經費新台幣43萬6,000元整案。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 點第4 款、第6 款規定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9年
6月30日農牧字第0990041410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及核定計畫書各1 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台幣30萬6,000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新台幣13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台幣43 萬6,000 元整。
三、計畫概略:本計畫加強動物收容所留置管理提昇之動物福利,動物急難救助及強化管制動物
載送,以符動物保護之精神。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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