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提案類別 |
六、建設 |
提案日期 |
|
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本府辦理「澎湖縣馬公市鎖港觀光漁市規劃設計監造」案,經費新臺幣22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0元、縣配合款:220萬元),請審議。 |
說 明 |
一、依據:澎湖縣議會第18屆第2次定期會11月17日縣政總質詢(下鄉考察)議員提議專案辦
理。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0元整。
(二)縣籌款:新臺幣220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220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
(一)本案為提升其漁業及觀光業發展值,因應地方漁業與觀光產業發展需求,配合建
設多元化的集市販售空間。本案計畫興建一處展售地點,呈現零售市集、烹調料
理、販售展示農特產品空間等多功能發展,進而活絡地方經濟冀以提升經營績
效,藉此提供在地居民與觀光遊客更完備舒適的逛選場所,以體驗澎湖鎖港漁港
在地的特色產業與文化,並帶動澎南旅遊整體之發展。
(二)本計畫總預算預估約為3,339萬元,擬先行由本府自籌辦理委託技術服務案(規劃
設計監造),金額計新臺幣220萬元,後續工程擬爭取中央補助辦理。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俟完成法定預算程序後,納入年度預算辦理轉正。 |
決 議 |
同意墊付。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