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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三、民政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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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本府辦理火化塔葬及撿骨進塔獎勵金,經費新臺幣25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0元、縣配合款:250萬元),請審議。 |
說 明 |
一、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0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新臺幣250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250萬元整。
二、計畫概略:
(一)推動舊墓撿骨及火化塔葬活化土地再利用。
(二)鼓勵以火化替代土葬,以維護土地資源。
(三)本案每件補助1萬元,各公所目前送147件補助案計147萬元因經費用罄,提250萬
元墊付案以支應至年底公所後續送件及核發當前147萬元補助案件。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俟完成法定預算程序後,納入年度預算辦理轉正。 |
決 議 |
同意墊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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