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類別 |
3、民政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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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104年度本府辦理九九重陽敬老餐費案,經費新臺幣447萬6,000元整(中央補助款:0元、縣籌款:447萬6,000元),請審議。 |
說 明 |
一、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無。
(二)縣籌款:新臺幣447萬6,000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447萬6,000元整。
三、計畫概略:
(一)為加強推動老人福利,並表達對全縣年滿六十五歲以上長者之崇高敬意,藉重陽節之際補助本縣各鄉
(市)公所辦理九九重陽敬老餐費。
(二)各鄉(市)所需經費估算如附表:
1、 馬公市:65歲以上人口數計7,791人,以每桌10人計約需780桌,另每桌餐費以新臺幣3,000元計算,總計
經費需求計新臺幣234萬元(780桌*3,000元)。
2、 湖西鄉:65歲以上人口數計2,388人,以每桌10人計約需239桌,另每桌餐費以新臺幣3,000元計算,總計
經費需求計新臺幣71萬7,000元(239桌*3,000元)。
3、 白沙鄉:65歲以上人口數計1,631人,以每桌10人計約需163桌,另每桌餐費以新臺幣3,000元計算,總計
經費需求計新臺幣48萬9,000元(163桌*3,000元)。
4、 西嶼鄉:65歲以上人口數計1,598人,以每桌10人計約需160桌,另每桌餐費以新臺幣3,000元計算,總計
經費需求計新臺幣48萬元(160桌*3,000元)。
5、 望安鄉:65歲以上人口數計919人,以每桌10人計約需92桌,另每桌餐費以新臺幣3,000元計算,總計經
費需求計新臺幣27萬6,000元(92桌*3,000元)。
6、 七美鄉:65歲以上人口數計582人,以每桌10人計約需58桌,另每桌餐費以新臺幣3,000元計算,總計經
費需求計新臺幣17萬4,000元(58桌*3,000元)。
(三)所需經費總計新臺幣447萬6,000元整辦理墊付,俾利於重陽節前完成補助經費核定作業。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俟完成法定預算程序後,納入年度預算辦理轉正。 |
決 議 |
附記:縣府來函自行撤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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