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提案類別 |
教育 |
提案日期 |
|
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104年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國民中小學城鄉交流暨冬令營、夏令營活動實施計畫」案,經費新臺幣2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80萬元、縣配合款:20萬元),請 審議。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第6款規定及教育部104年3月20日臺教授國字第1040025484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180萬元整。
1、離島建設基金新臺幣150萬元整。
2、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新臺幣30萬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新臺幣20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200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規劃赴臺參訪行程,促進與臺灣本島學校接軌與交流、補助全縣學生參加縣內不定期藝文、體育、教育及校際交流等相關活動及夏令營與冬令營計畫規劃三大主題,藉由「人文藝術」、「民俗傳承」、「體育競技」等三大主題,結合動態與靜態的活動,民俗文化與科技科學的多元融合。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