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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財政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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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本縣104年度健全基層組織、公共設施整建、環境維護、宗教文化及人民團體活動等統籌經費新臺幣6,9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0元、縣籌款:6,900萬元),請 審議。 |
說 明 |
一、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無。
(二)縣配合款(籌):新臺幣6,900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6,900萬元整。
二、計畫概略:
(一)健全基層組織-補助鄉巿公所、村里辦公處內部設備購置、各項活動及代表會內部設備購置等經
費。
(二)禮俗文獻業務-補助本縣立案宗教團體辦理宗教交流活動等經費。
(三)公私團體組訓及補助-補助各級人民團體推展會務及辦理各項活動等經費。
(四)公共設施改善工程-辦理各項小型工程。
(五)教育推展業務-補助改善教學環境、設備、運動設施及推展教育體育研習、活動等經費。
(六)加強風景區景觀維護、環境衛生及綠美化-僱用臨時短工執行本縣各遊憩據點環境綠美化改善及
巿容維護管理計畫等經費。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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