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頁
 
 
 
 
 
文官e學苑
遊說法
公務人員網路諮商服務網
 

  縣府提案 第 17 屆第 10 次定期會  回上一頁  
提案類別 7.社會  提案日期  
案  由 請惠予同意墊付衛生福利部補助本縣辦理103年度「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居家服務」經費,共計新臺幣25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250萬、縣配合款:0元),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及衛生福利部103年7月29日部授家
  字第1030800371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請 審議。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250萬元。
(二)縣款:新臺幣0元。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250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
  為促進長期照顧服務發展中央自103年7月1日起將照顧服務費每小時原180元調整為200元,
  故衛生福利部補助本府新臺幣250萬元,用以因應照顧服務費用調整。
辦  法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程序後辦理轉正。
決  議 照案通過。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中正路七十六號
.電話:(06)9263521
.最佳瀏覽解析度:1024x768 IE5.0以上 澎湖縣議會.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