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類別 |
5.旅遊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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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辦理白沙鄉修繕「白沙之星」號交通船申請補助款新臺幣595萬5,737元整(中央補助款:0元、縣配合款:595萬5,737元),請 審議。 |
說 明 |
一、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無。
(二)縣配合款(籌):新臺幣595萬5,737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595萬5,737元整。
二、計畫概略:
本計畫白沙鄉公所辦理「白沙之星」主機更換及其他修繕與更新,所需總經費893萬3,605
元,本府補助其總經費三分之二之經費,以維護吉貝村民對外交通安全與舒適性。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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