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類別 |
2.民政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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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補助七美鄉公所辦理「添購靈車」新臺幣167萬7,191元整(中央補助款:0元、縣籌款:167萬7,191元)請 審議。 |
說 明 |
一、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0元。
(二)縣配合款(籌):新臺幣167萬7,191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167萬7,191元整。
二、計畫概略:七美鄉現有靈車使用已逾10年,機能已不敷使用,為提供七美鄉更整體性、系
統性的殯葬服務,爰補助七美鄉公所添購靈車所需經費新臺幣251萬5,787元之三分之二
(167萬7,191元整)。
三、檢附七美鄉公所添購靈車工作計畫書1份。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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