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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9.工務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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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漁業署補助辦理本縣「小門漁港疏濬工程」,計畫經費新台幣3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210萬元、縣籌款90元),請 審議。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第6款規定及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
103年4月24日漁一字第1031313823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乙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台幣210萬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新台幣90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台幣300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
(一)小門漁港疏濬工程:漁港泊區及航道疏濬12,000立方公尺。
(二)檢附工程略圖各乙份。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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