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類別 |
7.工務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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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年度急迫性港灣疏濬暨設施整建工程」案,經費新台幣2,0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0元、縣籌款2,000萬元整),請 審議。 |
說 明 |
一、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無。
(二)縣配合款(籌):新台幣2,000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台幣2,000萬元整。
二、計畫概略:
本案辦理本縣鳥嶼、吉貝、西嶼坪、馬公、安宅、後寮、中屯、竹灣等漁港泊區及航道疏濬
工程含部分漁港基本設施改善工程,以保障漁船泊靠及進出港通行安全(檢附計畫表如附
件)。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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