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類別 |
6.財政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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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中央全額補助103年度本縣所轄各鄉市公所因應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調整所增人事經費新台幣576萬9,630元整(中央補助款:576萬9,630元、縣配合款:0元),請 審議。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及行政院主計總處103年3月5日主
預補字第1030100495A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台幣576萬9,630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新台幣0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台幣576萬9,630元整。
三、計畫概略:補助辦理103年度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調整所增人事經費補助款。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追加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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