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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府提案 第 17 屆第 1 次臨時會  回上一頁  
提案類別 社政類  提案日期  
案  由 請惠予同意墊付內政部兒童局補助本府辦理「地方政府執行中低收入家庭兒童及少年自付健保費補助專業人力充實計畫」經費新台幣69萬6,776元整案。 
說  明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第6款規定及內政部兒童局99 年 1月8  日童福字第0990052003號函辦理。
二、本府辦理「地方政府執行中低收入家庭兒童及少年自付健保費補助專業人力充實計畫」經費  共計新台幣 69萬6,776元,其中專業人員薪資新台幣43萬2,000 元及宣導費新台幣20萬元  由內政部兒童局核定補助;餘專業人員離退儲金及勞健保費新台幣6萬4,776元,由本府自籌  支應。
三、檢附內政部兒童局核定函影本及本府執行計畫書各1份。
辦  法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決  議 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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