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類別 |
8.農漁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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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為加強本縣觀光季節各景點環境維護,擬僱用臨時短工109人投入環境景觀維護等勞務工作,所需經費新臺幣1,470萬5,224元整,請 審議。 |
說 明 |
一、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0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新臺幣1,470萬5,224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1,470萬5,224元整。
二、經費概算:
(一)工資1,158萬2,340元(時薪115元*7小時*22日*109人*6個月)+保險費212萬2,884元
「(勞保1,219元+勞退1,073元+健保954元)*109人*6個月」=新臺幣1,370萬5,224元。
(二)業務費(油料、機械維護物品、清潔用品、工具…等)新臺幣100萬元。
計畫概略:
本計畫投入之臨時工,僱用期間為6個月,加強觀光季節所轄公共設施之清潔維護,並提供就業機會,擴大社會參與。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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