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類別 |
7.環保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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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本縣雇用臨時工97人執行馬公巿區各路段環境清潔維護及執行計畫相關內部事務行政人員工作,所需經費新臺1,269萬3,482元整,請 審議。 |
說 明 |
一、經費:
(一)縣籌款:新臺幣1,269萬3,482元整。
(二)經費概算:
1.工資:115元*7小時*22天*97人*6個月=1,030萬7,220元整。
2.機關負擔勞退金:1,073元*97人*6個月=62萬4,486元整。
3.機關負擔勞保費:1,214元*97人*6個月=70萬6,548元整。
4.機關負擔健保費:954元*97人*6個月=55萬5,228元整。
5.物品費:32萬5,000元整(工作用清潔用品、茶水及防護用品、割草機及清運垃圾車輛所需油
料費)。
6.機械設備維修費:17萬5,000元整(租用重機械及相關機械養護所需)。
二、計畫概略:本案係因應維護馬公巿各路段環境清潔工作,以提升本縣觀光品質。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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