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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提案 |
第 17 屆第 22 次臨時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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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旅遊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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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補助本府辦理「離島國際郵輪觀光發展計畫」案,經費新臺幣200萬元整(中央補助款180萬元,縣配合款20萬元),請 審議。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第6款規定及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102年9月25日都字第1020003907號函及同日都字第1020003906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
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180萬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新臺幣20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200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
(一)本縣位處離島,對外交通除空運外,海運亦是重要的管道之一,為提升離島國際知名度,擴展離島國際觀光市場,深化離島地區與國際港口城市雙向交流,提升地域與部門間的跨域加值效果。
(二)計畫需針對郵成規劃,旅遊相關同業,打造富地域特色且精緻的旅遊品質,並提出具體之行動計畫及可行的財務規劃。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一、不同意墊付。
二、附帶決議:請港務公司本諸權責自行規劃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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