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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提案 |
第 17 屆第 22 次臨時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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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工務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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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漁業署補助辦理本縣「低碳心人本廣場環境改善細部規劃」案總經費新臺幣225萬元(營建署補助200萬元,縣配合款25萬元),請 審議。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第6款規定及內政部營建署102年10月
4日營署道字第1020066084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三)中央補助款:新臺幣200萬元整。
(四)縣配合款(籌):新臺幣25萬元整。
(五)總計金額:新臺幣225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
本計劃補助辦理馬公市第三漁港市公所前廣場(新生路、心電路、永福街及永泰街所圍範圍)環境改善細部規劃,整合公園周邊及人行環境設施,惟內政部營建署追加核定案件,爰辦理經費墊付。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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