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類別 |
工務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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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辦理「馬公都市計畫公兒5東側8米計畫道路開闢工程」及「馬公都市計畫忠孝路101巷8米計畫道路開闢工程」所需用地及地上物取得案總經費新臺幣1億500萬元整(營建署補助6,006萬元、縣配合款4,494萬元),請 審議。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第6款規定及內政部營建署102年9月
11日營署道字第1022918746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6,006萬元整。。
(二)現配合款(籌):新臺幣4,494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1億500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
本計畫辦理「馬公都市計畫公兒5東側8米計畫道路開闢工程」(中央補助款為新臺幣3,603萬6,000元整、地方配合款為新臺幣2,696萬4,000元整)及「馬公都市計畫忠孝路101巷8米計畫道路開闢工程」(中央補助款為新臺幣2,402萬4,000元整、地方配合款為新臺幣1,797萬6,000元整)用地取得。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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