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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提案 |
第 17 屆第 21 次臨時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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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4.旅遊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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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本府辦理「102年度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市區汽車客運業車輛汰舊換新」案,經費新台幣1,500萬元整,請 審議。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6款規定及交通部公路總局102年8月27
日路監運字第1020039443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台幣1,000萬元整。
(二)縣款:新台幣500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台幣1,500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
本計畫補助辦理本縣市區汽車客運業車輛汰舊換新,以提昇對服務性路線或偏遠、離島地區民眾基本運輸服務品質。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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