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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提案 |
第 17 屆第 20 次臨時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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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9.旅遊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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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本府辦理102年度「公路公共運輸提昇計畫-馬公總站客運轉運中心」規劃設計經費新臺幣211萬3,000元整,請 審議。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及交通部102年6月5日交路字第
1020013578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156萬1,614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新臺幣55萬1,386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211萬3,000元整。
三、計畫概略:規劃設計地下1樓地上3樓客運轉運中心,103年爭取經費建置完工後,提昇民眾
候車舒適環境提昇大眾運輸乘載率,並規劃商家進駐帶動商機。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一、照案通過。
二、附帶決議:請縣府規劃設計時,充分利用建蔽率,適度增加建物樓層,建構站區成為澎湖複
合性運輸、商業、旅遊之重要地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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