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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8.社會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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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內政部補助本府辦理100年度全面推廣國際健康功能及身心障礙分類系統(ICF)新制實驗計畫經費新台幣57萬元整,請 審議。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內政部100年3月30日台內社字第
1000046647H號函辦理(如後附函文影本)。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台幣57萬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新台幣0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台幣57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為及時並有效運用內政部補助費用,用以辦理推廣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
系統(ICF)新制實驗計畫,需墊付新台幣57萬元整,俾利辦理。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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