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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3.建設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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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核定本府「建立城市色彩系統及示範操作方案」執行案經費新台幣833萬4,000元整,敬請 審議。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第6款規定及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100
年4月7日文參字第10030070973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台幣750萬元。
(二)縣配合款:新台幣83萬4,000元。
(三)總計金額:新台幣833萬4,000元。
三、計畫概略:本計畫擬在虎井島辦理城市色彩修繕計畫,請當地居民配合屋面立面油漆工程,
希望能創造整島色彩系統意象。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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