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提案類別 |
9.消防 |
提案日期 |
|
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內政部消防署102年度充實災害防救團體、婦女防火宣導隊評鑑績優團隊採購裝備器材經費新台幣50萬元整,請 審議。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暨內政佈消防署102年5月13日消署民字第1021500133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50萬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無。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50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
本計畫補助辦理評鑑績優澎湖縣救難協會、澎湖縣義勇消防總隊婦宣大隊馬公分隊及湖西分隊採購充實裝備器材。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