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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提案 |
第 17 屆第 19 次臨時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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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7.消防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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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內政部102年度補助本縣「義勇特種搜救隊裝備器材」經費新臺幣26萬元整,請 審議。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暨內政部102年3月14日內授消字第
1020821902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26萬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無。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26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本案辦理補助澎湖縣義勇特種搜救隊採購充實裝備器材。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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