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頁
 
 
 
 
 
文官e學苑
遊說法
公務人員網路諮商服務網
 

  縣府提案 第 17 屆第 19 次臨時會  回上一頁  
提案類別 6.警察  提案日期  
案  由 請惠予同意墊付本府辦理「充實望安分局暨所屬各派出所內部設備」案,所需經費新臺幣50萬元整,請 審議。 
說  明 一、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0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新臺幣50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50萬元整。
二、計畫概略:本計畫補助辦理望安分局暨所屬各派出所內部設備。
辦  法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決  議 照案通過。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中正路七十六號
.電話:(06)9263521
.最佳瀏覽解析度:1024x768 IE5.0以上 澎湖縣議會.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