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類別 |
7.農漁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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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為加強本縣觀光季節各景點環境維護,擬僱用臨時短工107人,所需經費新臺幣1,376萬3,602元整,請 審議。 |
說 明 |
一、經費來源:
(一)縣籌款:新臺幣1,376萬3,602元整。
(二)總計金額:新臺幣1,376萬3,602元整。
二、經費概算:
(一)工資(時薪109元×7小時×22日×6個月)+保險費「(勞保1,117元+勞退1,037元+健保
941元)×107人×6個月」=新臺幣1,276萬3,602元。
(二)物品(油料、機械維護物品、清潔用品、工具…等):新台幣100萬元。
三、計畫概略:
本計畫投入之臨時短工,僱用期間為6個月,加強觀光季節所轄公共設施之清潔維護,並提供
就業機會,擴大社會參與。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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