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類別 |
3.工務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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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辦理「馬公都巿計畫生活博物館後側8米道路開闢工程」案用地取得經費新臺幣6,700萬元整,請 審議。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第6款規定及內政部營建署101年11月
6日營署道字第1012925514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臺幣4,347萬2,000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新臺幣2,352萬8,000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臺幣6,700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本計畫辦理「馬公都巿計畫生活博物館後側8米道路開闢工程」用地取得。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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