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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3.工務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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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為「澎湖縣道路挖掘埋設管線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請 審議。 |
說 明 |
一、澎湖縣道路挖掘埋設管裡自治條例自91年4月16日施行,迄今已逾十年,由於道路挖掘管理
已進入電子管理時代,且目前政府組織調整、道路修復費收取標準過低等等問題,現行規定
已無法符合實際需求,有進行全面檢討之必要。
二、本次修正案共計修正條文43條,修正「澎湖縣政府、所屬機關及委託辦理道路養護機關申辦
挖掘路面修護費收費標準表」,增列條文1條及增加「澎湖縣政府、所屬機關及委託辦理道路
養護機關申辦挖掘路面許可費收費標準表」詳如附件。 |
辦 法 |
請 審議。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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