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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2.民政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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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澎湖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 審議。 |
說 明 |
一、澎湖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於95年11月14日公布,對本縣殯葬設施、殯葬服務業及殯葬行為等
予以修理,確立本縣殯葬管理條例於101年1月11日修正通過,爰擬具「澎湖縣殯葬管理自治
條例修正草案」。
二、檢附「澎湖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澎湖縣殯葬管理自治條例部
分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各1份。 |
辦 法 |
請惠予審議,俟通過後依法定程序公布施行,並送內政部備查。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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