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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10.工務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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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交通部補助「101年度漁港區域內交通船候船環境改善計畫」計畫經費新台幣650萬元整,請 審議。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及交通部101年5月2日交管字第
10150066311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乙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台幣650萬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無。
(三)總計金額: 新台幣650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
(一)潭門港交通船碼頭拓寬工程:辦理潭門港交通船碼頭拓寬8公尺長70公尺及泊地疏濬,提供交
通船安全停泊空間,工程經費新台幣650萬元整。
(二)檢附工程略圖乙份。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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