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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6.建設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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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101年度本府辦理「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經費新台幣2,150萬元整,請 審議。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及經濟部101年5月11日經科字第
10103470310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台幣1,500萬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新台幣650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 新台幣2,150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
(一)為鼓勵本縣中小企業進行產業技術、產品與服務之創新研究,帶動中小企業創 新研發活
絡,並擴大民間研發的投入,本府向經濟部申請101年度「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
由本府自籌新台幣650萬元(含自行匡列經費500萬元及委託專業團隊執行經費150萬元),
經濟部並同意配合匡列補助經費新台幣1,500萬元辦理,總經費計新台幣2,150萬元整,以
加速創新技術之提升,帶動地方特色產業聚落創新研發之能量,促進產業永續發展。
(二)為利計畫執行,本案經費總計新台幣2,150萬元整,請准同意辦理墊付。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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