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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提案 |
第 17 屆第 13 次臨時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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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3.教育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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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辦理「澎湖縣立體育場附屬籃球館充實設備計畫」經費新台幣110萬元整,請 審議。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及第6款規定及行政院體育委員會101年3月5日體委設字第1010006008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台幣100萬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10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台幣110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
本計畫補本縣縣立體育場附屬籃球館充實、更新相關設備,包含電動油壓籃球架、電動計時計分板、計時器、籃球板之競賽投籃判定LED燈、計時器放置架、筆記型電腦等項目。精油設備之更新,增加選手培訓及全民運動空間,並支援辦理地區性體育賽事活動,以提升本縣運動水準。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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