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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提案 |
第 17 屆第 11 次臨時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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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工務類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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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訂定「澎湖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草案,請 審議。 |
說 明 |
說明:
一、本縣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正積極推動,以改善居民衛生環境、提
升生活品質,基於使用者付費及污染者付費原則,依據下水道法
第26條開徵污水下水道使用費,爰擬具「澎湖縣污水下水道使
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草案,計10條。
二、檢附本自治條例草案總說明及條文說明乙份。 |
辦 法 |
敬請 審議通過後,依據下水道法第26條規定,函報內政部核定後發布。 |
決 議 |
擱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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