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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府提案 第 17 屆第 4 次定期會  回上一頁  
提案類別 工務類  提案日期  
案  由 請惠予同意墊付「101年度既有市區道路景觀及人本環境改善計畫」經費新台幣2,155萬5,000元整案,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第6款規定及內政部100年11月14日內
  授營道字第1000809916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概略圖各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台幣1,940萬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193萬3,000元。
(三)馬公市公所配合款:22萬2,000元
(三)總計金額:新台幣2,155萬5,000元整。
三、計畫概略:
1.辦理「馬公市新生路人行道景觀改善工程」工程案所需經費1,933萬3,000元整(中央補助
 1,740萬元,縣府配合款193萬3,000元)。
2.辦理「馬公市文化中心文教區『中六三。陽文光』通學動線系統人本環境改善計畫」規劃設計
 案所需經費222萬2,000元整(中央補助200萬元,馬公市公所配合款22萬2,000元),中央補
 助款透列本府預算,全數交撥馬公市公所辦理。
辦  法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決  議 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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