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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建設類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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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同意墊付經濟部核定100年度地方產業發展基金補助計畫經費總計新台幣1,400萬元整案,請 審議。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及經濟部100年8月25日經授企字第
10020390900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台幣1,400萬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無。
(三)總計金額:新台幣1,400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
經濟部核定補助本府100年度地方產業發展基金計畫共計2案如下:
(一)「澎湖縣白沙鄉聚落產業升級輔導計畫-白沙聚星生態樂園」,補助經費新台幣700萬元
整。
(二)「點石成金-打造石藝產業新故鄉」:澎湖縣馬公市石藝產業深耕加值計畫,補助新台幣
700萬元整。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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