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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提案 |
第 17 屆第 10 次臨時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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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教育類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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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教育部補助本縣辦理馬公巿中正國小及湖西鄉成功國小「運動場整修」乙案,核定經費總計新台幣484萬元整,提請 審議。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之規定及教育部100年8月23日臺體(一)字第
1000149419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台幣484萬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無。
(三)總計新台幣:新台幣484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
本計畫「運動場整修」為教育部專款補助,辦理本縣馬公巿中正國小及湖西鄉成功國小「運
動場整修」乙案,核定經費各新台幣242萬元整,共計新台幣484萬元整。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預算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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