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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縣府提案 第 17 屆第 9 次臨時會  回上一頁  
提案類別 7.工務類  提案日期  
案  由 請同意墊付新台幣700萬元整,以辦理 貴會委託本府代辦之「澎湖縣議政研究中心新建工程」重新發包作業,敬請 審議。 
說  明 一、依據:貴會100年7月18日澎議總字第1000001305號函辦理。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台幣0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新台幣700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台幣700萬元整。
三、計畫概略:
(一)為因應原工程承包廠商發生財務問題辦理終止契約將重新辦理發包作業,原預算經費因營
   建物價調漲所需辦理計畫經費不足款新台幣275萬4,300元及配合後續傢俱工程、公共藝術
   設置等不足款新台幣424萬5,700元整(詳如后附經費需求表),請惠予同意墊付案總計新
   台幣700萬元整。
(二)所需工程不足經費來源需確認後,方能辦理重新招標,且視未來發包金額再向原廠商追
   償。
辦  法 惠請審議通過後於101年度預算政權行使支出-澎湖縣議會-一般建築及設備辦理帳務轉正。
決  議 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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