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提案類別 |
3.工務類 |
提案日期 |
|
案 由 |
請同意墊付「澎湖縣生活污水水質改善計畫」新台幣352萬9,000元整,敬請 審議。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第6款規定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
6月29日環署水字第1000054484號函辦理(如附件1)。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台幣300萬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新台幣52萬9,000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台幣352萬9,000元整。
三、計畫概略:本計畫補助辦理馬公巿鐵線社區、重光社區及湖西鄉潭邊社區三處水體水質改善
之調查及細部設計;火燒坪人工濕地自然淨化系統缺失改善,以協助系統功能提
升(如附件2)。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轉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