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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農漁類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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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七美南滬漁港設置漁具倉庫新建工程」之外接水電工程經費新台幣68萬元整,敬請 審議。 |
說 明 |
一、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0元。
(二)縣籌款:新台幣68萬元整。
(三)總計金額:新台幣68萬元整。
二、本案「七美南滬漁港設置漁具倉庫新建工程」業已完工使用在即,惟99年度保留款無額外經
費供支應申請外接水電,經辦理單位七美鄉公所函報所需申接外水外電經費為新台幣68萬
元,請惠予補助,以利工進。
三、本外接水電為倉庫重要一環,乃使本棟漁具倉庫有水電可用,故擬籌措經費同意辦理。
四、檢附澎湖縣七美鄉公所100年6月8日澎七鄉財經字第1000003659號函影本乙份。
五、所需經費尚未納入100年度縣預算,其資本門新台幣68萬元整提墊付於100年度一般建築及設
備─充實農漁業設施及設備─設備及投資項下。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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