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頁
 
 
 
 
 
文官e學苑
遊說法
公務人員網路諮商服務網
 

  縣府提案 第 17 屆第 5 次臨時會  回上一頁  
提案類別 1.財政類  提案日期  
案  由 擬讓售馬公段1831-14 地號縣有土地並訂定執行出售期間為3 年案。(財政類) 
說  明 一、查馬公段1831-14 地號縣有地,面積2平方公尺,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土
  地所有權人為「澎湖縣」,管理機關為「澎湖縣政府」,土地現況為空地。
二、本申購案依陳許緣份君申請之99 年8 月20 目府建管字第0990901856 號公有畸零地合併
  使用證明書,以馬公段1822-15、1831-86 地號私有地面積共計53 平方公尺,都市計畫土
  地使用分區為「住宅區」,申請合併同段1831-14 地號縣有地,因其合併之縣有地屬畸零
  地,經審符合本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52 條第1項第1 款「…,經認定確定無法調整為
  兩個建築基地者,依市價查估價格讓售」暨行政院函頒之公有土地經營及處理原則第7 點第
  1 款「經地方政府認定應與鄰接土地合併建築使用,或…」之出售規定,故本案擬依土地法
  第25 條規定程序完成處分後辦理讓售。
三、檢附擬處分清冊暨地籍參考圖各1份。
辦  法 請審議同意出售,並發給同意書2份。
決  議 照案通過。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中正路七十六號
.電話:(06)9263521
.最佳瀏覽解析度:1024x768 IE5.0以上 澎湖縣議會.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