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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文化類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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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請同意墊付99年度離島建設基金個別計畫補助「澎湖生活博物館建築工程物價指數調整案」經費新台幣413 萬8,434 元整案。(文化類) |
說 明 |
一、依據:「各級地方政府墊付款處理要點」第3點第4款規定及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99年11月
8日文壹字第0992026778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經費:
(一)中央補助款:新台幣413萬8,434元整。
(二)縣配合款(籌):無。
(三)總計金額:新台幣413萬8,434元整。
三、計畫概略:澎湖生活博物館建築工程97年2月1日至竣工97年4月2 日施作部分之物價指數調
整工程款413 萬8,434 元,業獲99年10 月8 日離島建設基金管理會第25 次會議核定全數
補助,本府據以辦理後績補助款撥付。 |
辦 法 |
請惠予同意墊付,並納入年度預算,俟完成法定程序後辦理轉正。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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