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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主計類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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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為本縣100年度總預算案暨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案。(主計類) |
說 明 |
一、本縣100年度總預算案暨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含11個單位預算、1個統籌科
目、9個附屬單位預算)依據預算法、各縣(市)地方總預算編製要點及其他有關法令規定,
按施政需要編製完成。
二、檢附本縣100 年度總預算案1 冊暨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5冊(營業基金1冊、非
營業部份4冊)共6冊。 |
辦 法 |
敬請惠予審議。 |
決 議 |
修正通過。
1.旅遊局觀光與公用事業管理─交通陸務管理─獎補助費─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補助本縣兩岸交流
協會旅遊推介及交流活動經費」,原列數1,500,000元,全數刪除。
2.文化局古蹟整建─古蹟整建─獎補助費─政府機關間之補助「辦理港指部(莒光營區)地上物遷
建補償費」,原列數10,000,000元,全數刪除。
3.澎湖縣鳥嶼國民小學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國民教育計畫─服務費用─一般服務費─計時與計件人員
酬金「僱用臨時人員1人協助校務」,原列數283,000元,全數刪除。
4.澎湖縣花嶼國民小學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國民教育計畫─服務費用─一般服務費─計時與計件人員
酬金「僱用臨時人員1人協助校務」,原列數283,000元,全數刪除。
5.其餘均照原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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