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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提案 |
第 18 屆第 18 次臨時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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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主計 |
提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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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為本縣107年度總預算案暨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 |
說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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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 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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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 議 |
一、本縣107年度總預算案暨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全案退回重編。
二、重編總預算案時,請澎湖縣政府就原編列「世界最美麗海灣組織」年會活動相關經費新臺幣8,000萬 元,應納入下列事項:
(一)應編列經費購買2艘海漂垃圾清除船,以應有效潔淨本縣海域海岸長期工作,真正成為美麗海灣的
守護者。
(二)應朝向發放觀光遊客消費券等相關費用辦理,全面促進行銷澎湖冬季旅遊。
(三)本活動其餘經費,以因應地方永續發展為原則,方符合離島建設基金編列之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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