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議員提案 |
第 18 屆第 18 次臨時會 |
回上一頁 |
|
提案類別 |
旅遊 |
提 案 人 |
呂啟宗 |
連 署 人 |
劉陳昭玲、陳振中、胡松榮 |
案 由 |
建請於七美鄉平和村境內建造涼亭乙座,提供遊客及村民休憩場所案。 |
說 明 |
一、平和村境內,位於七美戶政事務所前空地,本(106)年有執行建設處社區規劃師方案,也已取得土
地同意書,因經費有限,無法整體建設,須再配合政策挹注經費執行。
二、此處位於澎42線道,往各風景區必經道路及澎36線道往機場方向,為平和村重要路口,所以此處應設
置涼亭乙座及整體規劃整建空地,美化環境,達到遊憩休閒目的。 |
辦 法 |
建請參採辦理。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