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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提案 |
第 18 屆第 17 次臨時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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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建設 |
提 案 人 |
呂啟宗 |
連 署 人 |
劉陳昭玲、陳振中 |
案 由 |
建請澎管處撤銷在七美南滬港碼頭兩座涼亭處新設遊客服務中心案。 |
說 明 |
一、七美南滬港碼頭兩座涼亭位在七美二段1016地號上地目別為「雜」,面積847.69平方公尺,所有
權人為澎湖縣政府,管理權人為澎管處。
二、如今澎管處要在此地段新設遊客服務中心,本地段現有兩座涼亭,兩座涼亭中間則為鄉民及遊客活
動空間,每到旅遊旺季,此處可說是人山人海,過往旅客及在涼亭休憩遊客絡繹不絕。
三、原本就已經窄小的南滬港碼頭,腹地已經夠小,建築物又趨於飽和。澎管處卻執意要打除廁所及涼
亭,在現有廁所及涼亭處新蓋遊客服務中心,實屬不當,況且整棟建築物蓋下去影響到後面店家商
機及阻擋整個南滬港一半的視野,使原本擁擠的南滬港商圈更顯得出入困難。
四、此處為南滬港精華地段,也是鄉民遊客使用頻繁之場所,澎管處不能為己之私,在此建造整棟建築
物。 |
辦 法 |
建請轉請參採辦理。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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