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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建設 |
提 案 人 |
成萬貫 |
連 署 人 |
劉陳昭玲 胡松榮 魏長源 |
案 由 |
建議縣政府於隘門沙灘入口-湖西鄉隘門段858地號(所有權:澎湖縣政府),興建第二處賣店,優先出租予湖西鄉民,提供販售湖西鄉特產品、紀念品、文創品、藝品、輕食、飲品或設置行動餐(攤)車。 |
說 明 |
隘門沙灘是澎湖本島最耀眼的沙灘海岸,夏季遊客量大,目前澎管處委外的業者,只經營水上活動、BBQ烤肉及販賣罐裝飲料等服務。縣府與澎管處應規劃興建第二處賣店,提供販售湖西鄉特產品、紀念品、文創品、藝品、輕食、飲(冰)品,以吸引更多的遊客,創造並提高湖西鄉民就業機會。 |
辦 法 |
如案由。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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