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提案類別 |
建設 |
提 案 人 |
陳慧玲 |
連 署 人 |
蘇陳綉色 陳振中 呂啟宗 陳佩真 |
案 由 |
建請縣府向外來遊客開徵本縣二、三級離島的「登島清潔費」,專款專用在該島之環境維護項目及生態保育相關工作,減輕鄉市公所財政負擔,增加當地就業機會。 |
說 明 |
一、使用者付費是全世界通行的普遍觀念,澎湖縣每個島嶼都有其自然生態及社會資源之承載量限制,但
登島旅客往往在島上進行觀光旅遊時沒有在島上有任何消費,即再度登船離島,只留下垃圾、噪音及
環境的沉重負荷給離島居民承擔。大部份的離島居民都沒有來自觀光的直接收入,卻要為環境的破壞
付出社會成本。
二、很多離島的環境維護往往礙於經費的欠缺,例如垃圾的外運。為增加地方財源,維護島嶼生態環境的
永續,因此建議以「使用者付費」的方向思考,開徵二、三級島嶼「登島清潔費」,專款專用,運用
在該島的環境維護項目及生態保育相關工作上。
三、課徵對象為非本縣縣民,但不包括可提出證明之公務及受顧工作登島人員。二級離島包括虎井、桶
盤、吉貝、鳥嶼、員貝、大倉、望安、七美,三級離島包括將軍嶼、花嶼、東吉、西吉、東嶼坪、西
嶼坪等。四級離島目斗嶼和其他無人島則暫時不包括在內。 |
辦 法 |
如案由。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