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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工務 |
提 案 人 |
胡松榮 |
連 署 人 |
葉竹林 鄭清發 |
案 由 |
請縣府秉持同理心儘速籌措財源,擬訂「公6公園」公共設施用地取得計畫辦理徵收,以免延宕多年嚴重侵害縣民權益案. |
說 明 |
(一)據縣民激烈反應:馬公巿光榮段370地號等土地,於民國62年即經 貴府劃定為公園預地,
延宕36年遲未辦理徵收開闢,嚴重侵害土地所有人權益,並造成民怨沸騰。
(二)所有人曾陳請准予適用本縣辦理公私有土地環境景觀美化相關規定或列入青青草園理,酌發
租金補償,但均未能如願,實有欠事理之公允。
(三)為免長年延宕,侵害所有人之權益,應請縣府秉持同理心儘速擬訂「公6公園」公共設施用地
取得計畫,編列預算辦理徵收開闢。 |
辦 法 |
請縣府採納切實辦理. |
決 議 |
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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