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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類別 |
社會 |
提 案 人 |
呂啟宗 |
連 署 人 |
陳百川 顏嘉弘 劉陳昭玲 |
案 由 |
建請縣府補助本縣新住民返鄉原居地探親交通補助費2萬元整案。 |
說 明 |
一、新住民嫁來本縣入籍為人妻子,共組家庭肩負傳宗接代。一般都是弱勢家庭,家庭經濟狀況並不富裕,常有因家境經濟拮據長年無法返鄉探親,甚至也有為一圓返鄉探親或返鄉奔喪,不惜四處借貸旅費才能成行。
二、新住民可說是本縣家庭支柱的另一族群團體,也是安定家庭經濟的顯著力量。
三、建請縣府能為這離鄉背井來到本縣落地生根的新住民編列經費補助返鄉探親交通費。 |
辦 法 |
建請縣府採納辦理。 |
決 議 |
照案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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